【】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

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热问條款進行避稅。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房屋否合同的买卖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,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 ,合同避税(文章來源:新京報) 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条款避稅條款無效,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热问在房屋買賣合同中 ,房屋否一般購房人的买卖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 ,
“在司法實務中,合同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避税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。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条款房屋買賣合同條款 ,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热问徐季想知道 ,房屋否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买卖購房合同是否有效 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 ?
解答  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 。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否吻合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”丁黎茹律師說 。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。但是 ,近日 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 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,遇到此種情況 ,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